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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知識產權代理服務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16-07-07 分享到:
為進一步完善融豪工業城科技服務體系,規范商標、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工作,協助企業辦理商標設計及注冊、各類型專利撰寫及申請等業務,提高企業申請成功率,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服務對象
1、融豪工業城入園企業。
2、入駐融豪眾創基地的企業、創業團隊和個人。
二、各部門職責
1、招商部負責咨詢新入駐企業、創業團隊和個人是否有服務需求;引導客戶與服務管理中心對接。
2、服務管理中心負責商標、知識產權服務的全過程,包括:及時掌握客戶基本信息、收集企業相關資料、提出服務方案、簽署服務協議、對接服務機構開展服務、服務費用的核算繳納及服務后續跟蹤等工作。
三、服務內容
1、商標設計、注冊、變更、轉讓、駁回復審、續展、異議、異議答辯等。
2、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的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等。
四、服務標準流程
1、企業提出服務的要求。
2、服務管理中心與企業溝通,了解企業基礎情況,包括商標設計思路、專利是否已有撰寫成型的專利資料或技術交底資料等。
3、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聯系服務機構,選擇服務方案,簽署服務協議,并由企業一次性支付服務費用。
4、根據商標、專利的申請流程開展服務工作。
五、付費方式
企業簽署服務協議時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務費用。
融豪工業城服務管理中心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