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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融豪眾創空間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16-07-07 分享到: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鼓勵和吸引有創業意愿的項目團隊、個人和初創企業入園創新創業,引導科技型初創項目健康發展,提升其團隊管理水平與創新創業能力,完善項目團隊的成長環境,培養科技創業人才,在園區內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氛圍,為融豪工業城的發展積攢后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西安融豪眾創空間(以下簡稱:眾創空間)的建設以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科技部頒布的《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業孵化鏈條建設指南》等文件精神為指導思想,是融豪工業城孵化鏈條建設的重要環節。眾創空間依托融豪工業城的良好產業環境,扶持項目團隊開展科技創業活動,是全方位、深層次、高效率的創業孵化服務平臺。
第三條 眾創空間鼓勵有創業意向的項目團隊等開展創業活動,為優秀創業項目和創業團隊提供專業、系統的“預孵化”服務,提高創業團隊的素質和技能,降低創業成本和門檻。眾創空間的主要功能包括為項目團隊、個人和初創企業免費或低價提供辦公場所,含工位和網絡等設施;提供工商注冊、財務代理、人力資源等服務;引入風投、天使等科技金融服務;聘請創業導師為企業提供各類創業輔導和培訓等。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能
第四條 高陵渭北工業區建設有限公司是眾創空間的管理機構,負責與科研機構、高校等相關部門的銜接,制定眾創空間運行管理的相關政策,組織創新創業團隊和創新創業項目的審核,幫助入駐眾創空間的團隊開展創新創業活動。
第五條 高陵渭北工業區建設有限公司服務管理中心是眾創空間的實體運作機構,負責創新創業團隊和項目的篩選;負責引入風投、天使基金等,跟蹤入駐團隊的經營管理;組織創新創業培訓和技術人才交流活動;協助創新創業團隊進行工商注冊,提供創新創業咨詢等服務;協助創新創業團隊和企業進行項目申報、基金申請、科技成果鑒定和專利申請;負責眾創空間固定資產的管理以及對外宣傳與信息發布等。
第三章 入駐條件及流程
第六條 入駐條件
創新創業團隊或個人入駐條件:
(一)團隊的負責人或核心人員明確,具有較強的凝聚力和領導力。
(二)具有明確的創新創業目標、較強的實踐動手能力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三)1年內可注冊形成企業法人實體單位,其注冊地在融豪工業城范圍內。
(四)嚴格遵守眾創空間各項規章制度,并自愿接受管理。
(五)能夠按照園區要求定期報送項目相關統計數據。
企業入駐條件:
(一)企業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1年;企業一般應為科技型企業。(二)3個月內可完成工商、稅務關系轉入融豪工業城范圍內。
(三)嚴格遵守眾創空間各項規章制度,并自愿接受管理。
(四)能夠按照園區要求定期報送企業相關統計數據。
第七條 入駐流程
(一)向眾創空間管理機構提交入駐申請材料:
創新創業個人或團隊需提供預孵化申請表、商業計劃書、團隊負責人及主要團隊人員學歷證明復印件、團隊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并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創業人的投資金額及相關證明、專利證書、科技創新報告、技術鑒定材料等。
企業需提供預孵化申請表、商業計劃書、企業法定代表人簡歷及身份證明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三證合一版)、公司章程、主要產品介紹等,并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創業人的投資金額及相關證明、專利證書、科技創新報告、技術鑒定材料等。
(二)高陵渭北工業區建設有限公司組織專家組進行審核,出具評審意見。
(三)通知評審結果。
(四)獲得批準的團隊或企業簽訂入駐協議,辦理其他入駐手續。
(五)團隊正式入駐,開展創新創業活動。
第四章 扶持政策及有關規定
第八條 扶持政策
(一)對于通過評審的項目團隊、個人或初創企業免收場地租賃費用,按照壹仟元/工位/月的標準收取水電費、垃圾費、物業費等場地運營維護費用。對于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較好的優秀項目,可酌情給予一定的費用減免。
(二)免費提供部分基礎辦公設施,優先使用眾創空間所配備的公共辦公設施。
(三)定期開展創新創業培訓和交流活動、安排創業導師進行創新創業輔導。
(四)指導及協助辦理工商注冊、企業年檢、銀行開戶等手續并提供統一財務服務。
(五)提供創新創業咨詢、項目申報、企業管理咨詢、政策咨詢、人力資源代理、網絡IT等服務。
(六)設立投資基金,引入各類金融投資機構,優先支持具有發展潛力的創新創業團隊和項目。
(七)聯系風投、審計、法律等服務機構,不定期為項目提供投融資對接、財務、法務等專項服務。
(八)協助創新創業團隊或企業解決其他創新創業問題。
第九條 應遵守的有關規定
(一)嚴格執行本管理辦法,積極支持和配合眾創空間開展的各種創新創業活動。
(二)遵守眾創空間文明公約,愛護公共財產,保證公共環境整潔有序。
(三)按照管理機構要求,按期如實填報統計數據。
(四)眾創空間場地專門用于創新創業活動,不得轉租予第三方或從事其他活動,如有特殊需要,需向服務管理中心提交申請,批準后方可進行。
(五)凡違反管理規定的個人、團隊及企業,服務管理中心有權對其進行相應處理,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章 創業人員及團隊的退出
第十條 協議期滿退出
協議期滿且自愿退出的,可按照服務管理中心要求,辦理相關退出手續后退出。對于協議期滿,需要進一步擴大或投產的企業,融豪工業城優先為其提供標準化廠房。
第十一條 自動申請退出
協議期未滿、因個體原因要求提前退出的,可提前一周向服務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終止協議,辦理退出手續后方可退出。
第十二條 勒令退出
協議期未滿、但行為嚴重違反眾創空間管理制度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服務管理中心有權按要求勒令其15日內退出。
協議期未滿,但長期空置辦公場地,浪費環境資源的,服務管理中心有權縮減其辦公空間或勒令退出。
第十三條 公司注銷
如果創業不成功,涉及到公司注銷,可以由服務管理中心協助辦理,經濟費用由創辦人承擔。
第十四條 其它
協議期滿,項目團隊可根據實際發展情況,提出延長使用申請,經服務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后可續簽入駐協議。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高陵渭北工業區建設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批準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