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用匠心精神為企業筑家Announcements
關于《陜西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7-05 分享到:
人民銀行西安轄內各支行,各區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咸新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發行、工行、農行陜西省分行營業部,郵政儲蓄銀行西安市分行,西安銀行、長安銀行,秦農銀行,各村鎮銀行,西安投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現將《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西銀發〔2017〕53號,簡稱《實施辦法》)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創業就業工作,確保《實施辦法》貫徹落實效果,特對《實施辦法》的部分要點進行說明:
一、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個人只能享受1次。對已享受過1次扶持政策的信用鄉(村)個人借款人,按期還清貸款后可根據創業情況再享受1次扶持政策。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購車貸款外,個人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日前5年內無其他商業銀行貸款記錄。按照《陜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確定我省連片特困地區的通知》(陜扶發〔2011〕3號),明確我市周至縣為貧困地區。創業項目所在地屬于周至縣的個人借款人,享受貧困地區貸款利率、貼息等政策。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辦理資料清單
1.《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一式2份;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農村富余勞動力(含返鄉創業農民工、信用鄉村創業人員)、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身份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經營手續及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項目可行性分析和實施計劃書;
7.個人及配偶近期信用報告
8.人社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由企業經營所在地行政區(縣)擔保機構審核辦理,符合條件的推薦至經辦銀行。擔保基金不再對享受財政貼息支持的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支持,由借款企業自行向銀行提供擔保。企業貸款后,由區(縣)擔保機構將貸款情況報區(縣)財政部門、市人社部門、市財政部門備案。
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認定資料清單
1.《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一式兩份;
2.企業簡介;
3.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花名冊及近三個月工資表;
5.自提交申請之日起前1年內新招用的省內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農村富余勞動力、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企業與新招用以上相關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7.企業近三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8.企業上年度財務年報和近三個月月報
9.申請再次認定的企業,需提供上次貸款的還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0.人社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
三、企業歸還銀行貸款本息后,提供相應資料至區(縣)擔保機構。經區(縣)擔保機構審核后,由區(縣)財政部門撥付貼息資金至企業基本戶。企業在還清貸款本金和利息后,可申請再次認定,不受認定次數限制。
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復印件;
2.企業借款合同(借款主體必須是認定企業)、借款借據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還本付息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基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基本戶賬號章)。
5.人社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
四、市、縣(區)承擔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的9%中,市級負擔4%、縣(區)負擔5%;市、縣(區)負擔小微企業貸款貼息資金的20%中,市級、縣(區)各負擔10%。以上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預算安排。
五、本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相關政策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為準;本文沒有新的明確規定的,仍按原規定執行。本文實施前已生效的貸款擔保合同(借款合同),仍按原合同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 西安市財政局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